1、铁路行车事故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多个类别,其中最为严重的为特别重大事故,这类事故通常涉及大量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,会对社会造成深远影响。重大事故则次之,这类事故同样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,但影响范围相对较小。较大事故虽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不如重大事故,但仍然需要高度重视,因为它同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。
2、铁路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、直接经济损失、列车脱轨辆数、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,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类。特别重大事故:这类事故通常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,对铁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
3、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; 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。一般事故:一般事故分为:一般A类事故、一般B类事故、一般C类事故、一般D类事故。
4、在铁路事故等级划分中,并无“C1级事故”的明确分级,但存在“一般C类事故”,其中C1情形指列车发生冲突。以下为详细说明:铁路事故等级划分中的一般C类事故铁路事故等级划分通常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、直接经济损失、列车脱轨辆数、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进行综合判定。
5、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。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,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,或者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,或者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。
6、较大事故指的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,或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,或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,或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,或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情况。
